新聞稿

香港地球之友回應《2018年廢物處置(都市固體廢物收費)(修訂)條例草案》— 完善政策措施 配合垃圾徵費




經過16年的討論及諮詢,立法會正式通過《2018年廢物處置(都市固體廢物收費)(修訂)條例草案》(下稱「垃圾徵費計劃」),讓污染者承擔廢物處置的成本。香港地球之友歡迎議案終於獲得通過,此舉是香港在減廢道路上,邁向國際水平重要的第一步。


然而,香港地球之友反對設立 18 個月的「準備期」。事實上,垃圾徵費計劃經過十多年的討論和諮詢,大多數香港市民已經作好準備。無論以任何理由拖延實施,對香港市民來說,是不公平的,因為這只會讓市民大眾繼續承擔污染者的廢物處置成本。

香港需要一個具綠色領導力和決心的政府,去推動可持續循環經濟。香港地球之友敦促政府必須為垃圾徵費訂立明確實施日期,不應再以疫情狀況或經濟經環境為藉口,拖延草案的正式生效日期。

與此同時,香港政府必須落實下列措施,以配合垃圾徵費計劃的全面實施:
  • 支持本地回收業發展: 政府需為市民提供足夠的廢物分類渠道,並確保下游回收商有足夠能力處理各種回收物。
  • 建立公眾對回收桶的信心: 加強廢物分類回收桶的保養並提高便利性,以建立市民對廢物分類回收的信心。
  • 設立舉報制度: 政府應設立舉報到度,並提供誘因,鼓勵各界共同監察及阻止非法棄置廢物的問題。
  • 落實各項生產者責任計劃: 加快落實各項生產者責任計劃,以涵蓋更多產品如塑膠和包裝物料,促使製造商和零售商採取更環保及可持續的產品設計。


關注議題:
塑膠
氣候變化
生態城市
關鍵字:

返回頁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