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稿

香港地球之友回應優化《環境影響評估條例》程序




環境事務委員會今日就優化《環境影響評估條例》 程序作出討論。【香港地球之友】對政府計劃建立一個開放的地理資訊系統中央 環境數據庫,把智慧平台和大數據發展引入環評程序,供顧問、學者和公眾作參 考和研究,表示支持。【香港地球之友】強調環境影響評估每一個程序都非常重 要,政府不應為了加快審批而忽略細節,否則環評將會淪為橡皮圖章。


  1. 目前環境影響評估是由工程項目的倡議人聘請顧問公司進行和撰寫報告, 明顯欠缺獨立性。本會建議政府應加強環境咨詢委員會的功能及角色,預 留資源予環咨會聘請獨立的顧問公司,就報告的準確性作進一步評估,以 確保制度的公信力。 
  2.  為確保中央環境數據庫的準確性和質量,環保署及漁護署必須制定機制進 行資料認證,並定期作出更新。 
  3. 就中央環境數據庫的使用準則,政府必須作嚴正把關,按性質把數據分為 機密及公公眾參考類別,例如土沉香等生態數據敏感資料,只會提供於工 程項目的倡議人或顧問公司作參考。 
  4. 環境資料及生態數據會隨時間及外在環境而變化,中央環境數據庫應作為 基線調查的輔助參考,絕不能完全取代專業評估。 
  5. 除了環保署及漁護署外,政府應促進其他跨部門的資訊交流,例如運輸署, 水務署、渠務署、土木工程拓展署等,將環境相關資訊以大數據系統方式 整合,並以資訊視覺化的介面開放給持份者及公眾。 
  6. 根據《環評條例》,工程項目的倡議人須就其工程項目簡介及環評報告,分 別向公眾提供 14 天和 30 天的諮詢期。政府必須兼顧不同持份者意見,絕 不能以優化程序為名,縮短公眾諮詢及參與。 
  7. 氣候變化日趨嚴峻,政府必須將氣候變化影響及適應能力納入環評的法定 程序,強制工程項目發展提交碳排放數據及適應氣候變化的評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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