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欄文章

落實生產者責任計劃 積極推動循環經濟 (發佈日期:2月25日, 2025)




環境事務委員會近日就「塑膠飲料容器及紙包飲品盒生產者責任計劃」的條例草案進行討論。政府建議採用「市場主導」方式,要求製造商、進口商、批發商、零售商和消費者共同承擔收集、回收、處理及處置報廢產品的責任,並計劃最快於2026年實施。此計劃初步訂立塑膠樽和紙包盒分別30%及10%的回收目標,未來會按實際回收情況,逐步調整及提高。

香港地球之友認同需要加快實施此計劃,以應對塑膠廢物日益增長的問題。為此,我們促請政府採納以下建議:

1、政府必須定期檢討主要持份者的責任、最低回贈金額、回收目標及計劃的其他組成部分,過程中應設立獨立專責小組提供建議。為趕上其他國際城市的步伐,政府應加快提升回收目標,並在計劃中明確訂明檢討程序和時間表,務求在五年內提前成第四階段目標。

2、回收率及相關數據必須通過具透明度的匯報系統向公眾公開,以確保計劃的公信力和問責性。計劃應清晰訂明並嚴格執行對違規飲料供應商或計劃營運商的罰則,以確保其成效和完整性。

3、政府應就設立指定回收點的零售商提供更明確的界定,例如營運規模和銷售量要求。同時,應將收集網絡由大型零售商擴展至中型零售商,以建立更完善的回收網絡。此外,政府應考慮在屋苑和回收店設立大型收集點,以收集各類飲料容器。

4、政府應加強對回收業的技術支援。當中須涵蓋擴大「回收基金」的資助範圍,重點支援飲品紙盒回收和複合物料加工,同時,應積極推動與大灣區的技術合作,引進先進技術。政府應為中小企業提供專門支援,包括技術指導、培訓及過渡安排,以協助它們符合新的環保要求。

5、政府應通過環保署綠展隊及「綠在區區」網絡,開展全面的公眾教育活動,以提高公眾回收意識。同時,應在學校開展教育活動,推廣回收知識,並透過各種社交媒體渠道提高參與度。政府亦應建立投訴處理機制,以確保收集和回收服務質素。

6、政府應充分認識到包裝仍然是塑膠廢物的主要來源。因此,應將生產者責任擴展至所有包裝廢物,以避免過度包裝,提高物料的可回收性,並限制即棄塑膠的使用。

香港地球之友強調,塑膠飲料容器及紙包飲品盒生產者責任計劃是一項重要的環保措施,能有效應對本地塑膠廢物問題並推動循環經濟。然而,計劃的成功有賴全面而清晰的政策框架、持份者的積極參與以及有效的執行機制。我們促請政府採納上述建議,確保計劃能達致更高的回收率及環保效益。同時,我們期望政府以此計劃為起點,逐步完善生產者責任制度,並將其擴展至其他包裝廢物,推動香港向可持續發展邁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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