氣候變化 - 可再生能源成關鍵
2017年01月09日
| 星島日報
| 洪藹誠博士 香港地球之友科研及政策經理
《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第二十二次締約國會議(COP22)於去年底落幕,締約方代表發表《馬拉喀什行動宣言》,宣稱將進入氣候變化「履約和採取行動的新時代」,強調各國有責任採取緊急行動,使全球溫度的升高控制在攝氏兩度以下。締約國會議主席邁祖阿爾亦指出,各國首要工作是採取實際減碳行動和履行《巴黎協議》,以應對氣候變化。
大自然正響起警號
眾所周知,人類過度依賴化石燃料是導致全球暖化的元兇。政府間氣候變化專門委員會指出,全球的平均氣溫在過去的一百年間,已經上升了0.85°C,並預計於本世紀末氣溫有機會上升5.8°C。根據美國太空總署最新的預測,二○一六年很大機會成為有紀錄以來最熱一年。本港亦於剛過去的十月和十一月,創出自一八八四年天文台有紀錄以來最熱的兩個月份。全球暖化導致極端天氣頻生,例如熱浪、寒流、暴雨、乾旱、颶風等,而早前酷熱的撒哈拉沙漠亦出現降雪,大自然正響起警號。使用化石燃料除了會產生溫室氣體,亦會排放大量空氣污染物,最近北京和鄰近省市出現嚴重的霧霾天氣,中國氣象部門最終向二十三個城市發出了重污染天氣的「紅色預警」。空氣污染物嚴重影響人體健康,懸浮粒子可深入人體肺部,增加呼吸病症及心血管系統疾病,對兒童、長者及長期病患者的影響則更為嚴重。
各國積極發展可再生能源
本次氣候大會的目標清晰,首先是要加強各國於二○二○年前的減碳力度,為落實《巴黎協議》奠定基礎及制定規例,並為往後談判訂立時間表。在國家自主貢獻方面,各國需要有明確的執行進度。融資方面,發達國家須於二○二○年前,為發展中國家每年提供一千億美元援助資金,而各國亦要計畫未來環保低碳的發展方向。為應對氣候變化,全球多個國家和城市已為發展可再生能源訂立長遠的目標及策略,例如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發布的《可再生能源發展「十三.五」規劃》,訂明於二○二○年前,將可再生能源發電量提升至全國總發電量的二成七,美國紐約市政府早前亦將二○三○年可再生能源目標訂為五成。二十一世紀可再生能源政策網絡最新發表的報告指出,全球現時有一百四十六個國家和城市已制定可再生能源政策,而二○一五年全球可再生能源裝機容量亦創下歷年新高,可見各國正積極發展清潔能源,可惜本港政府至今並未有為發展可再生能源定立長遠目標。
可再生能源成本降
香港政府經常強調可再生能源價格昂貴,非所有市民能負擔。事實並非如此,早前香港浸會大學一項調查發現,超過八成受訪者願意購買可再生能源生產的電力,思匯政策研究所的民意調查亦指出,超過九成受訪者支持香港採用太陽能發電。此外,化石燃料的價格遠被低估,若把環境及健康成本計算在內,可再生能源比化石燃料更具競爭力。隨着科技日漸進步,能源產業逐漸採用新技術提高發電效能,令可再生能源的發電成本持續下降。根據國際可再生能源機構預計,二○二五年太陽能的平均發電成本可比二○一五年減少近六成,而其他可再生能源如風能的發電成本亦穩步下降。發展可再生能源以取代化石燃料,已經成為國際社會應對氣候變化的大趨勢。
氣候變化問題日趨嚴峻,對環境及人類的威脅逐漸浮面。聯合國二○一四年《排放差距報告》指出,各國必須在二○五○年前將溫室氣體排放減少四至七成,才有機會將全球氣溫升幅控制於攝氏二度內。世界各地正積極淘汰化石燃料,香港作為發達城市,絕對有能力和技術發展和採用可再生能源。香港政府與兩家電力公司所簽訂的《管制計畫協議》將於二○一八年屆滿,政府屆時必須把握機會,促進兩電發展可再生能源,以應對氣候變化的挑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