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對氣候挑戰,實現低碳可持續發展 (發佈日期:2月23日, 2025)
2025年02月23日
| 香港01
| 香港地球之友行政總裁洪藹誠博士
隨著全球氣候變化挑戰日益加劇,香港作為「亞洲國際大都會」的地位面臨威脅。在應對氣候變化及推動循環經濟的進程中,香港的表現相較其他國際城市仍然滯後。例如,垃圾徵費計劃的無限期擱置,顯露了香港在推動可持續發展方面資源調配的不足。面對這些挑戰,香港地球之友在2025-26年度財政預算案諮詢中,提出了一系列建議,涵蓋減碳、氣候韌性建設、回收能力提升以及綠色金融發展四大範疇,旨在加速香港的綠色轉型,助力實現零碳及循環經濟的可持續發展目標。
一、深度減少香港的主要碳排放源
香港政府在《香港氣候行動藍圖2050》中承諾,於2035年前將溫室氣體排放量從2005年的水平減少50%。然而,目前的路線圖缺乏具體的實施細節,尤其是在推動60-70%零碳電力供應方面。香港地球之友建議政府從以下幾個方面採取行動,大幅減少主要碳排放源:
1、推動綠色金融,發展可再生能源
香港的土地資源有限且成本高昂,這些因素長期以來被認為是限制本地可再生能源發展的主要障礙。然而,可再生能源的發展不必局限於本地範圍。政府應借鑑新加坡的「區域電力網絡」模式,與粵港澳大灣區的鄰近地區合作,投資可再生能源項目,並將清潔電力輸入香港。此舉不僅有助於減少本地碳排放,還能充分發揮香港作為國際金融中心的優勢,推動綠色金融發展,進一步鞏固香港作為區域綠色金融樞紐的地位。
2、檢討電力合約以推動可再生能源應用
香港與兩家電力公司的現行《管制計劃協議》將於2033年到期,這為政府提供了一個契機,重新審視推動可再生能源發展的框架。新的協議應開放電力市場,允許第三方接入電網,促進可再生能源技術的整合與創新。政府應積極展開對下一份協議的檢討,制定明確目標,包括逐步淘汰化石燃料,並提供促進可再生能源投資的激勵措施,同時對持續使用煤炭和天然氣設置懲罰性條款。
3、實施碳定價以控制碳排放
氣候變化帶來的影響成本及公共健康負擔,至今仍未被充分納入化石燃料使用的成本考量。截至2023年,全球化石燃料補貼總額已高達7萬億美元。許多地區,包括中國,已實施碳稅或碳排放交易系統,將碳排放的成本內部化,並推動低碳創新。政府應加快制定碳定價機制,減少對化石燃料的過度依賴,為清潔能源解決方案提供經濟誘因,同時促進私營機構加速向低碳經濟轉型。
4、降低建築物能源需求
建築物是香港電力消耗的主要來源,佔本地碳排放的相當大比例。降低建築物的能源需求不僅能減少碳排放,還能降低能源轉型過程中的成本和難度。政府應提供更多經濟誘因,推動建築物進行能源效益改造,尤其針對能源效益較低的的老舊建築。此外,政府應積極在公共屋邨安裝太陽能板,以進一步提高可再生能源的使用比例。
5、加速零排放交通工具的轉型
交通運輸是香港碳排放的另一大來源,但目前的電動化進程仍然緩慢。撇除私家車,目前香港持牌道路交通工具中,使用非化石燃料的比例不足1%。政府應加大對新能源交通工具的試驗和應用,抓住內地新能源技術發展的契機,同時促進香港綠色科技產業的發展。此外,針對海運和航空等難以減碳的領域,政府應充分利用綠色金融,支持替代燃料的研發與應用,例如氫氣和氨氣的運輸與儲存技術,以及可持續航空燃料的混合設施建設。
二、提升香港的氣候韌性
2024年成為全球平均溫度首次超過前工業化水平攝氏1.5度的年份,標誌著氣候變化的影響已進入危機階段。作為沿海城市,香港正面臨極端天氣帶來的威脅,包括更頻繁的熱浪、暴雨及風暴潮,對經濟穩定、基礎設施安全及市民生活構成了嚴峻挑戰。面對這些風險,香港地球之友認為,香港應從以下幾方面入手,全面提升城市的氣候韌性:
1、進行氣候風險評估與管理
作為沿海城市,香港極易受到水浸和風暴潮等極端天氣的影響。為更有效應對此類威脅,香港必須基於RCP8.5最嚴重氣候情景,進行全面的氣候脆弱性評估,繪製高風險地區地圖,加強關鍵基礎設施的防禦能力,並制定完善的應急計劃。同時,政府應投入更多資源以提升氣象監測和早期預警系統,支持本地大學及研究機構開展氣候相關研究,並加強與內地的合作,以提升氣候韌性。
2、在城市規劃中採用基於自然的解決方案
基於自然的解決方案(Nature-based Solutions, NbS)為應對環境挑戰提供了可持續且有效的方法。綠色設施,例如樹木、公園和綠化屋頂,可以減輕城市熱島效應,而紅樹林和濕地則能作為抵禦洪水的天然屏障。NbS還能促進生物多樣性並提升城市的宜居性。政府應在城市規劃和設計中積極推廣NbS,以提升氣候韌性。同時,政府應參考新加坡採用的Green Plot Ratio指標,以便更有效評估和促進城市及建築綠化。此外,政府應優化並精簡目前的樹木管理人員的架構和配置,以加強城市的林業管理。
3、成立專責氣候行動的部門
應對氣候變化,需要政府各部門與社會各界的協調配合。儘管目前已設立氣候變化專員,但這並不能取代設立專責部門的必要性。政府應成立一個專責應對氣候變化的部門,負責制定和執行全面的氣候策略,包括設定基於科學的氣候目標、管理氣候項目的資金,以及監察香港達成氣候目標的進展情況。
三、增強香港的回收能力
2023年的廢物統計數據顯示,香港的堆填區垃圾量有所下降,而回收量則有所增加;這可能與當時預計推行的垃圾徵費計劃有關。然而,隨著政府無限期擱置該計劃,過去幾年來公眾環保意識的提升可能很快會消退。香港必須把握時機,確保這些積極的成果得以延續,進一步推動實現循環經濟的目標。
1、減少商業和家居的食物浪費
廚餘佔都市固體廢物堆填區棄置量約三分之一。政府必須加快在公共屋邨安裝廚餘回收桶,並為私人住宅樓宇及鄉村提供補貼,以推動設置廚餘回收設施。政府應重新規劃垃圾收集站及其他合適場地(例如街市),以提供更多地點予市民進行廚餘分類及回收。此外,香港應參考法國政府的做法,禁止超市丟棄或銷毀未售出的食品,並推動與慈善機構及食物援助組織合作,促進剩餘食品的再分配。
2、加強廢物收集和回收渠道
目前,香港的回收基礎設施仍然不足,單靠「綠在區區」網絡無法全面滿足市民需求。政府應藉「塑膠可回收物料回收服務先導計劃」完結之際,全面檢討資金分配方式,以更有效支持回收業的可持續發展。同時,香港應積極探索與內地的合作,重建跨境回收渠道,以促進更高效的資源回收及處理。
3、擴大生產者責任計劃的覆蓋範圍
生產者責任計劃對推動循環經濟至關重要,因為它要求生產者對其產品在生命週期末端的管理負責。儘管現有的計劃,例如廢電器電子產品生產者責任計劃,已取得一定進展,其涵蓋範圍仍然過於狹窄。政府應加快推行全面的生產者責任計劃,涵蓋所有一次性飲料包裝、包裝廢物及廚餘,並明確界定製造商、進口商、批發商、零售商及消費者的責任,以更有效地解決香港長期存在的廢物問題。
四、鞏固香港作為綠色金融樞紐的地位
隨著政府最近推出《香港可持續披露路線圖》及香港會計師公會於2024年12月制定的新本地標準,香港需要持續加強對綠色金融生態系統的支持。這將需要結合綠色人才的培育、推動相互對應的分類目錄及提供實務操作指引。
1、擴展和延續綠色金融能力建設計劃
香港現行的「綠色和可持續金融培訓先導計劃」的成功,充分反映了對可持續發展專業知識日益增長的需求。目前,香港已有超過1,500名獲認證的ESG分析師(CESGA),進一步證明了這一需求的快速增長。隨著該先導計劃將於2025年底到期,政府應進一步延續該計劃,以支持香港綠色金融人才的長遠發展。此外,政府應擴大持續進修基金的適用範圍,將所有符合先導計劃資格的可持續發展課程納入其中,從而滿足在全球可持續金融環境不斷演變下,對相關專業知識日益增長的需求。
2、推動相互對應的分類目錄以提升市場效率
不同地區的可持續金融缺乏相互對應的分類目錄,為市場參與者帶來了複雜性,並降低了資金流動的效率。作為國際金融中心,香港具備獨特的優勢,可以在推動相互對應的分類目錄中發揮領導作用。通過促進主要框架之間的相互對應性,例如歐盟分類標準、中國綠色債券目錄,和東盟分類標準,香港可以有效降低合規成本,改善市場准入條件。這種標準的對接,將使本地和國際持份者能夠更便捷地參與可持續金融項目,並同時保持高透明度的要求。政府應積極推動相互對應的分類目錄,以鞏固香港作為綠色金融樞紐的地位,並支持為整個區域內可持續發展項目的融資與資本分配。
3、加強各界實施分類目錄的支持
隨著香港金融管理局於2024年5月推出香港可持續金融分類目錄,現階段提切實可行的實施至關重要。該框架目前涵蓋了電力生產、交通運輸、建築,以及污水與廢物的處理下的12項具體經濟活動,並計劃進一步擴展至更多行業及轉型活動。政府應制定針對特定行業的實施指引,並提供能力建設和專業培訓,以幫助金融機構和企業更有效地與該分類目錄對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