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球共鳴

為何《公海條約》不足以保護海洋?




最近,海洋迎來一個好消息!經歷一輪長時間協商,各國最終就《公海條約》達成歷史性共識,以保護國際水域的海洋生物。國際水域(又稱公海)是指國家管轄範圍以外的海域,佔全球海洋三分之二。然而,目前只有1.2%的公海水域受到保護,與17%的陸地保護區相距甚遠[1],令許多海洋生物受到過度捕撈、航運交通、研究和其他人類活動的威脅[2]。《公海條約》旨在提供一個框架,務求在2030年前將30%的公海水域納入海洋保護區,以保護和恢復海洋生態[3]


聯合國成員國就《公海條約》達成協議(圖片來源:《衛報》)

全球受到滅絕威脅的海洋物種(圖片來源: BBC)

儘管如此,我們仍須採取審慎態度,不容過份樂觀。現時《公海條約》還未正式通過,而且必須有足夠數量的成員國簽署,並在其國內通過相關法案後,方可生效。舉個例說,世界貿易組織的漁業補貼協議於去年六月達成,以遏制有害漁業補貼。可是到目前爲止,只有瑞士、新加坡和塞舌爾三個成員國正式簽署該協議[4]

公海條約是否有足夠的執行力,亦是一大問題。各國本已為打撃境內的非法、未報告和未受管制(簡稱IUU)捕撈大傷腦筋[5],而當中很大部分為發展中國家,能夠投放於巡邏水域的資源非常有限。其他國家則為了滿足其對海產的貪婪欲望,選擇視而不見,例如允許IUU漁船繼續在船旗國下作業,或任由已知參與IUU 捕撈的船隻在港口登陸或轉運產品。中國是IUU捕撈的主要違規者,其次為俄羅斯、南韓和索馬里[6]。一項研究發現,全球十大IUU捕撈企業中,有八家來自中國,佔總體IUU捕撈活動近25%[7]

非法、未報告和未受管制(IUU)捕撈(圖片來源:《東盟郵報》)

2021IUU捕撈指數(圖片來源:IUU捕撈指數)

人類活動正在危及成千上萬的海洋物種。目前,全球90%的魚類資源已被完全開發、過度開發或過度捕撈[8]。就此,全球各國正在著手發展水產養殖及實驗室人造海鮮,力求在不危害海洋生態系統的情況下供應海產[9]。《公海條約》無疑是朝著正確方向邁出重要一步,然而,要實實在在的保護海洋,我們必須從捕魚業和飲食習慣的可持續性入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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