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球共鳴

儘快訂明園林廢物管理責任 為垃圾徵費作好準備




筆者在「香港市區園林廢物 問與答」一文中提到本港的園林廢物被棄置於堆填區及回收比率低原因,本文續根據研究調查及分析,建議適合香港的園林廢物管理責任,並從源頭距離、處理模式、規模和處理能力等方面探討設施選址偏好。

環保署在屯門曾咀建設園林廢物處理中心(Y · PARK [林·區])已投入運作超過兩年,將木質園林廢物轉化成有用物料,如堆肥、生物炭或升級再造等。Y · PARK網頁上稱每日處理量為60公噸(即每年二萬多公噸),值得留意的是 Y · PARK並不接收草屑、與樹幹分離的樹葉和較細枝條,只集中處理木質樹幹。


 位於屯門曾咀的Y · PARK(圖片來源:On.cc

 

棄置現況:

  • 綠化保養公司或物業管理公司在無選項下將綠化保養所得的草屑、樹葉、較細枝條,慣常地運往鄰近堆填區棄置。
  • 樹藝業界斬樹時,大多會將樹葉嫩枝與樹幹分離,方便運輸,但樹葉嫩枝不能運往Y · PARK。為免產生雙重運輸費用,樹葉嫩枝會連樹幹一併運往鄰近的堆填區棄置。

明年4月垃圾徵費實施後,堆填區的入閘費會增加,筆者估計業界會樂意運樹幹往Y · PARK免費棄置;至於絕大部份的樹葉和枝條會被放入指定袋棄置送往堆填區,可見問題未有完全解決。

極端天氣:

環保署指蘇拉吹襲後,共收集了1,800公噸塌樹,有270公噸被篩選到Y · PARK作處理,最終有多少廢木被棄置到堆填區,就不得而知。雖說超強颱風不是每年襲港, 但長遠預留幾片臨時政府土地,讓園林廢物降解,之後可作循環再用於未來新市鎮發展的綠化基建上,而非到時從北歐或加拿大大量入口泥炭土(peat moss)作為有機物質去栽種樹木,明顯此舉令香港增加碳足跡。


被颱風蘇拉吹至倒塌的樹木(圖片來源:《南華早報》

 

研究倡議:

在筆者最近完成了一個公眾及各界持份者(2,470位公眾受訪者;400位持份者)由深入訪談及問卷調查組成的研究,結果如下:

l400位持份者,他們認同「政府 和 園林廢物生產者都有責任回收/再利用市區園林廢物」平均分為4.466 (最高分為5)

  • 「在現場(例如公園、學校、住宅區)實施就地堆肥以處理樹葉和較細枝條,是具有成本效益的」平均分為4.017
  • 「以中央形式收集木質廢料作進一步處理具有成本效益」平均分為4.055
  • 2,470位公眾受訪者則傾向「收集路程短、設施數量多,而小規模的園林廢物處理設施(分散式Decentralized)(40%)
  • 「收集路程中等、設施數量中等,而中等規模的園林廢物處理設施(中程Mid-range)(37%)
  • 其餘少部份傾向「收集路程長、設施數量少,而大規模的園林廢物處理設施(集中式Centralized)(22%)

綜合結果及分析後,筆者有以下倡議:

(一)持份者認同將園林廢物分類兩大類作處理責任及制度之依據: 木廢料(如:樹幹、樹枝)綠廢料(如:樹葉、草屑、綠籬、細小枝條)

(二)公眾網上問卷調查顯示,市民傾向支持 「收集路程短、設施數量多,而小規模的處理設施」,顯示市民對園林廢物設施沒有「不得在我後院」的看法(Not InMy Back Yard)

(三)日常綠化空間的修剪保養,主要生產綠廢料,處理責任應由該綠化空間的擁有人負責,政府應儘早鼓勵園林廢物生產者在各自的場地以分散模式(Decentralized)綠廢料進行循環再造,在空間條件許可下實現「就地堆肥」(on-site composting);至於木廢料 政府可在中等位置(mid-range) 增設臨時或永久收集和加工中心。

(四)綠廢料生產者在場地空間所限未能設立就地堆肥設施,政府地區收集點須按量收費,以確保「就地堆肥」是綠化空間的擁有人的首選。

(五)政府應儘快訂明園林廢物管理責任,為垃圾徵費作好準備

(六)政府訂立園林廢物管理藍圖,設短、中、長期目標,長遠於810年內,禁止棄置所有園林廢物於堆填區

#註:「就地堆肥」在本港市區實行已有先例,只要正確管理,不會造成衛生及氣味問題,可參閱「香港市區園林廢物 問與答」一文。

鳴謝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和環境及自然保育基金贊助上述研究項目「 拆解香港園林廢物的悖論:管理偏好、策略和設施選址的聯合分析」經費,在此文章內表達的任何意見、研究成果、結論或建議,並不一定反映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和環境及自然保育基金的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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